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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垦集团交流研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草案)

安徽农垦集团交流研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草案)

发布日期:2011-10-12 浏览次数:2079

      为深入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精神,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农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结合旧场区改造开发加快推进农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01011日,安徽农垦集团在合肥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草案)交流研讨会。会议由程军副总经理主持,敬亭山、十字铺、淮南等10个农场就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草案)进行了交流研讨,集团公司经济开发合作部、土地分局、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交流研讨中,与会人员结合《条例》规定及农垦实际,积极建言献策,针对方案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使方案更加完善与合法合理。会上还就《安徽农垦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指导意见》讨论稿征求了修改完善意见。
在总结讲话时充分肯定了各农场在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场区范围内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取得的工作成效。就制订征收与补偿方案等重要事项,程要求,一要继续深入学习好《条例》。一定要把《条例》精神和地方政府贯彻《条例》的办法吃透,把农场征收、项目等情况了解透,力争使地方政府主导的项目中体现农垦元素,突出农垦特色;二要明确征收与补偿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要点。如,明确农场是受征收主体即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工作,明确征收目的、范围、政策依据、补偿与安置办法等,使方案尽可能地体现全面性,方案越全面,工作就越主动;三要使征收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房屋征收是社会公益项目顺利实施的需要,在开展征收工作之前,各农场还要做好政府立项报批等事宜;四要注重运用法律工具保护权益。在征收过程中要做好司法文书档案的整理,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征收工作;五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农垦稳定。程还就会上提出的征收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处置意见。
会议期间,刘超副总经理及社会事业部负责人到会就保障房建设近期工作作了安排布置,强调各项目场必须要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锁定开工日,农场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确保农垦危房改造项目在102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圆满完成省政府赋予的任务。(孙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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