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雁湖面粉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项目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4-06-11 浏览次数:9626
受安徽雁湖面粉有限公司的委托,安徽华腾资产评估事务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重置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安徽雁湖面粉有限公司拟出售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安徽省省属企业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工作指引(试行)》规定,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估目的:安徽雁湖面粉有限公司拟将位于蒙城的部分资产出售,了解拟出售资产的市场价值。
二、评估范围与对象:本次评估的对象是雁湖公司位于蒙城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
五、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
六、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委估资产的评估值为1,343.99万元。
七、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相关当事方关注以下事项:
1.本次评估对象不含厂区内闲置的精粉大楼及厂区外的商品房。
2.因设备是分项评估,本次评估机器设备时未考虑安装费。
如有意见、建议等,请在公示期间向安徽雁湖面粉有限公司财务部或者农垦集团公司反映。
联系电话:0552-8753703 (本单位),0551-62654234(集团公司)
公示时间:2014年6月11日—24日
附件: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公章)
附件: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类别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1 |
房屋建筑物 |
3,718,867.63 |
7,247,276.58 |
3,528,408.95 |
94.88 |
2 |
机器设备 |
2,776,074.62 |
3,906,221.50 |
1,130,146.88 |
40.71 |
3 |
其他设备 |
153,032.97 |
148,377.00 |
-4,655.97 |
-3.04 |
4 |
土地使用权 |
1,530,252.00 |
2,138,000.00 |
607,748.00 |
39.72 |
合 计 |
8,178,227.22 |
13,439,875.08 |
5,261,647.86 |
64.34 |